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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日 (8月15日),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官方网站获悉,商务部 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正式启动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、骨干企业(机构)和重点区域建设工作。9 I, g, L9 U$ Y9 \* {
' [, d% Z) C1 S( H 两部门表示,旨在通过3年的努力,探索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模式,创新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的体制机制,完善中医药服务贸易相关政策法规,建立中医药服务标准,培育国际知名服务品牌,全面推动中医药服务贸易健康快速发展。) F" ^. u3 [3 b P0 M: L
) |* ?. s' x/ T. L2 q! z4 T: s( A9 ` 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许玲妮认为,通过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、骨干企业和重点区域建设工作,利用国家层面的高水平服务贸易平台扩大中医药服务贸易的影响,“两部门此举将有利于我国中医药”走出去“”。. E* M6 Y7 D) Y, N+ ], C
' c! c# E+ l$ z( Y1 g# d. |# S 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获悉,此次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、骨干企业 (机构)和重点区域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总体目标是在医疗保健、教育培训、科研、产业、文化等方面推动一批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,建设一批中医药服务贸易骨干企业(机构),创建若干个综合实力强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区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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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下来,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建设主要支持一批在中医药医疗保健、教育培训、科研、产业、文化等方面中医药特色突出、市场优势明显、发展前景广阔的中医药服务贸易项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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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中医药服务贸易骨干企业(机构)建设则主要支持一批近3年来在中医药医疗保健、教育培训、科研、产业、文化和中介等方面稳定持续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工作,具有较好工作基础,条件完备、特色突出、已形成规模效益和良好品牌、具备较强的国际市场竞争力的中医药服务贸易企业(机构),能够发挥示范辐射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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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区域建设方面,两部门主要支持省 (自治区、直辖市)、市(地区、州、盟)两级政府或其委托的行业主管部门为申报主体,其所辖区域内中医药服务贸易类别较齐全,基本建立较为完整的中医药服务贸易产业链,形成区域规模,产生良好效益。 C9 p/ c5 z) Z. p3 O/ p
" V) F8 X* J/ q 自 《商务部等十四部门关于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的若干意见》公布1年多来,中医药服务贸易相比之前有了显著增长,出口额和出口的国家数量双双增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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$ l7 @ p8 e# B3 {1 Y1 k7 Z' D' u3 k “但由于中医药在国外市场的认可度不高,所以存在较强的贸易壁垒,两部门此举有助于破除中医药服务贸易面临的各种壁垒,能够扩大海外的市场。”许玲妮对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说。 7 j" C; {3 q" I! D1 {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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