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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十四卦杂记-“漫谈易占”(五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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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7-1-3 12:34:34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二00四年七月七日,有位“A”女士打电话给我(细节从略),问我可不可以替她占一卦,她问的问题是:“可不可以去打一场官司”。我起出来的本卦是“风山渐”上九,上九爻的伏卦为“火泽睽”。之卦是“山水蹇”我起卦的时间是在上午10:57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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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 R9 i( x; j1 ~* m" G  上九爻的爻辞是:“鸿渐于陆,其羽可用为仪,吉”,象曰:“其羽可用为仪,不可乱也”。“渐”者,不遽进。上九爻是处在进极的状态,(进无可进的位置),进极则再也无地可进。知道了无地可进,则欣然的回归于陆(九三爻的处境)。这也是在告诉我们,为人处事要知进退。“其羽可用为仪”这句话是在比喻,能因情势而知进退的做法,可以引为做人处事的法则。“火泽睽”,“睽”者,乖异也。“水山蹇”,“蹇”者,见险而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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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综合了上述的种种暗示,因此后来我打了一个电话给“A”女士,我对她说:“你这个官司不但不能打,反而要立刻停止”。因为“A”女士如果坚持要打这官司,则“风山渐” 卦就会变成了“山风蛊”(风山渐)的上下二卦互易就成“山风蛊”,这也是易占的技巧之一),“蛊”者,败坏也,所以我强调这个官司不该去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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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C- Z2 Q4 q7 m& B6 `# C# U  在六十四卦之中,有一个卦名叫“天水讼”的卦,笔者乘此机会,把“天水讼”的主旨略诉如后,目的是为了要读者知道,什么是“讼”(打官司)。“讼”者,争也。“兴讼”是为了要“辩是非”、“明曲直”、“争不平”、“诉冤情”,而把事情的真相言之于公。“讼”卦的主旨,并不是在教我们,要如何去兴讼。相反的 ,是在教我们,要如何去避免和人争讼。自己虽有实情,但也必须是要在非不得已之情况下方能兴讼。也就是说:“绝不轻言兴讼”。卦曰:“讼,有孚窒,惕,中吉,终凶,利见大人,不利涉大川”。这段话是说:“当自己的诚信被人诬赖或阻碍的时候才会兴讼。但是,虽有正当的理由,我们也必须要忧惕及确守中道,不蔓不枝,可止便止,才吉。如果是苦缠不休,失事废时,终究是凶。如能遇到一位中正而能听讼的大人(法官),则能尽早辨明曲直而息讼。如以无理的情词,冒险涉难,希望能巧幸得胜而作孤注一掷,那便是有害而无利了”,卦辞中的“中吉”两字,亦可解释成;自知不克讼便“中”止兴讼则吉。; T$ |* F* w) o! Y

5 L: T: d: B" S+ E# @: N  有一件事情我是必须要让读者知道的;“凡是所有的诉讼几乎都不是在诉讼当日才突然发生的,时间越久,人之间的隔阂也就越大,结怨也就越深,所以在一开始的时候,我们就应该慎重的去注意,不要使会形成将来争讼的事端发生。凡是认为可能会引起兴讼的原因,我们就应该尽力的,有效的去杜绝和避免。象辞曰:“大兴水违行,讼。君子以作事谋始”。这句话的重点是要我们,不要把工夫放在兴讼的时候,而要把功夫下在未诉讼之前。书曰:“自讼于始,终不讼人”,“自讼”这二个字的意思,并不是要我们去自己讼自己,而是要我们“自省”、“自辩”、“自责”。当“欲念”和“道德”二相交战的时候,我们就应该知道去辨别什么是“大是”,“大非”,而不是,是非不分的为了自己的利益和目的而去兴讼。只要是人,就会用“自圆其说”来原谅自己,只要是人,就会用“掩耳盗铃”的手法来欺骗自己,因此有时候的诉讼,根本就是本末倒置的强词夺理的。尤其是现在的兴讼,只要谁能请得起有名望的大律师,谁就会赢。7 y# |/ H9 x4 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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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讼”卦九二爻象曰:“自下讼上,患至掇也”,这也是说,自下讼上,义乖势屈,祸患如拾而自取。上九爻曰:“义锡之盘带,终朝三递之”。象曰:“以讼受服,亦不足敬也”。这是说,一个人如肆其刚强且又穷极于讼,虽胜犹取祸。这道理是至为简单的,因为官司虽胜亦是仇争所得,一家兴讼,百家受害,招冤结仇,后患无穷。所以凡是由讼而得到的,总是不能长保的。0 a+ z( W. J) }2 s0 |7 `: b

$ S6 D% Z9 p3 u- d5 `) e  但是读者一定会问,当我们受到了坏人的欺侮,当我们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,甚至受到了伤害,那我们又应该要如何的去处理呢?是否应该采用老子“以德报怨”的观念?还是“以牙还牙”的报复手段?笔者私自认为,“以德报怨”的做法只能适用在“老子”所处的哪个时代,因为那时候,人心较纯朴及憨厚,而且物质欲望亦简单。现世纪的人,为了物质欲望及本身的利益和前程,“人性”和“人心”都变得极其狡猾,多诈,冷酷无情。所以在目前的时代如再用“以德报怨”的方法去待人处事,那只会令坏人变的更毫无顾忌且变本加厉的去为非作歹,因为人不会个个对“以德报怨”的对方去心存感激的。但是如果用“以牙还牙”的手段去报复,那我们自己岂不是也变成了像坏人一样的在行恶事呢?因此孔老夫子说的:“以直报怨,以德报德”的理论,似乎是唯一可行的方法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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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F: @7 J9 j$ s  “直”者,公平公正,不偏不倚,孔子强调,一个人做了坏事是必须要得到公平公正应有的回报(惩罚),使做坏事的人能够有所警惕而改过。因为有时候,自己的宽容常常会使做坏事的人更堕落而不想去悔改,所以总结上面所述,第一就是要“谋事于始”。第二要“以真实的实情去诉讼,不蔓不枝”。第三是要能“坚持自己的立场,不能因旁人的唆使而改变立场”。第四就是“以直报怨”。' }* j3 s) w# A" 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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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二00四年九月十三日,有一位“L”先生打电话来,他说他心中想买的一栋房子是不是可以买(他真正的意思是想问,这栋房子买下来对他未来的生意好不好)?时间是在下午1:23。我起出来的卦是 “火地晋”初六,初六爻的伏卦是“山地剥”,之卦是“火雷噬嗑”。初六爻的爻辞是:“晋如、摧如、贞吉、罔孚、裕无咎”,我一看卦爻辞,再加上“伏卦”及 “之卦”的暗示,我就回了一个电话给“L”先生,我说:“L先生,这房子对你来讲,并不是可不可以买的问题,而是你根本就买不到”。没想到“L”先生听我这么一讲就笑出来了,他在电话中说:“沈先生你断卦的准确性正高,其实这栋产物的拥有权有二个人,但是由于二个人的意见不合,所以他们目前尚未决定出卖。”我一听,心里实在是有些不高兴,这好像是为了来探试我“易占”道行而故意弄一个问题来测验我似的。我顺便在此再告诉读者们一声,“易占”的问题必须以“诚”为本,千万不可用试一试的心态来问问题才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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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K9 ^% w: n+ d  二00四年七月十日,有一位“H”先生打了一个电话给我,他问我,我替不替别人算命运?我说:“我替人算命运只算三年,因为命运的范围太广,而且干扰命运的外来因素随着科技的进步而越来越杂,人心也是越来越脱离了纯朴而变成狡猾且多诈。你如要算,我就替你算三年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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