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(2006-2020年) 关于印发《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(2006-2020年)》的通知国科发社字〔2007〕77号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政府有关部门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: 为了贯彻落实《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(2006-2020年)》,指导全国中医药创新发展工作,科技部、卫生部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、教育部、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、农业部、商务部、文化部、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、国家林业局、国家知识产权局、中国科学院、中国工程院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等十六个部门联合制定了《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(2006-2020年)》,经国务院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本地区、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贯彻落实。 科学技术部 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教育部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农业部 商务部 文化部 详细请下载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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